荒唐! 國稅局公文叫「飯糰先生」快來報稅 - 公職
By Daniel
at 2010-05-15T14:07
at 2010-05-15T14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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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報稅都用自己的名字,有個人的名字很好玩,竟然叫飯糰,原來是國稅局搞烏龍
,彰化一名賣飯糰十多年的陳先生收到國稅局寄來的通知書,受文者給「飯糰」,明明
有名有姓卻變成了飯糰先生,還要求他登記報稅,讓他看了快要發狂。
鼎鼎大名的「飯糰先生」在彰化賣了十多年的飯糰,陳萬生不知道這個綽號竟然變成了
他的名字,陳先生拿出國稅局的通知,上頭受文者竟是給飯糰,陳萬生說,行不改名坐
不改姓,國稅局真的是錯的離譜。
陳萬生表示,「我們在路邊擺攤,怎麼申請營業登記稅,而且他受文者是一個飯糰,並不
是人,我覺得說這種事情,覺得好笑又好氣。」陳萬生母親說,「也是我們百姓賺錢來繳
稅的啊!不顧慮到百姓,要罰飯糰的錢,不是要給人罰錢。」
飯糰先生的真實名字就叫陳萬生,已經用了60多年,父母給的豈能開玩笑,國稅局隨便
以行業來命名未免太過草率。國稅局解釋,稅務員下午時間稽查,如果找不到業者,只
能抄下招牌或地址,寄出登記報稅通知書,因此賣飯糰的就變叫飯糰,無獨有偶還有人
叫雞排、鹽酥雞還有紅茶。
有民眾就說了,「這要課什麼稅,賣飯糰也在課稅,是沒有課過稅嗎?這交代不過去啦!
這要寄給誰?」陳萬生表示,「擺攤是無法工作的人賺個生活費而已,也要課稅?」
既然被叫飯糰,陳先生打算就用飯糰報稅,但是可能過不了關,稅務人員稽查有困難,
業者反應也不能把他們的名字拿來當作玩笑,畢竟這是父母給的,也是代表自己,應該
更慎重其事才是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詹智淵)
國稅局中區彰化分局寄公文通知攤販違法,受文者竟然是飯糰、鷄排、紅茶、鹽酥雞、
玉米和地瓜,國稅局要抓的是違法攤販,但是卻連要取締對象的姓名都不知道,直接在中
華民國公文上寫飯糰、玉米、地瓜,攤販還沒被罰款,但認為連發公文都不用心,相當
看不起國稅局,而國稅局彰化分局今天也道歉,將追究相關行政人員。
民眾:「『飯糰』?要寫給誰看,沒名沒姓的,要寫給誰看,不知道是誰啊。」
民眾看到國稅局寄來的公文,忍不住破口大罵,這是什麼鬼公文,因為受文者寫上「
飯糰」2個字,難道有人名字真的叫飯糰嗎?民眾:「要寄給誰也不知道,是寄給鬼嗎?
」
飯糰攤老闆娘:「要跟飯糰罰錢啦。」記者:「飯糰喔,那妳不就要給飯糰?」
飯糰攤老闆娘:「哈。」
飯糰攤位老闆娘明明姓李,只因為賣飯糰,受文者也變飯糰,讓她看了都想笑,公文內
容是通知飯糰攤沒有辦營業登記,如果不補辦,5月14日開始要罰3000元,但老闆娘認為
稅務機關只會搶錢,連發公文都不用心。
飯糰攤旁邊的其他攤位也曾收到類似公文,受文者一樣是紅茶、雞排和鹹酥雞,甚至還
有玉米和地瓜,實在誇張。彰化縣議員黃育寬:「如果要抓,要抓誰去關?不是抓人
ㄟ,不就要拿一個飯糰或一包玉米拿去關。」
國稅局秘書黃宏仁:「針對這個公文,如果說這樣寫的話,我們會再研究看看,如何表
達會比較好。」
國稅局表示,稅務員外出查稅,有時候找不到攤販業者,只能直接依照攤子上的名稱發
文,才會發生受文者是「飯糰」的狀況,國稅局願意道歉,也將追究行政人員疏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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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彰化一名賣飯糰十多年的陳先生收到國稅局寄來的通知書,受文者給「飯糰」,明明
有名有姓卻變成了飯糰先生,還要求他登記報稅,讓他看了快要發狂。
鼎鼎大名的「飯糰先生」在彰化賣了十多年的飯糰,陳萬生不知道這個綽號竟然變成了
他的名字,陳先生拿出國稅局的通知,上頭受文者竟是給飯糰,陳萬生說,行不改名坐
不改姓,國稅局真的是錯的離譜。
陳萬生表示,「我們在路邊擺攤,怎麼申請營業登記稅,而且他受文者是一個飯糰,並不
是人,我覺得說這種事情,覺得好笑又好氣。」陳萬生母親說,「也是我們百姓賺錢來繳
稅的啊!不顧慮到百姓,要罰飯糰的錢,不是要給人罰錢。」
飯糰先生的真實名字就叫陳萬生,已經用了60多年,父母給的豈能開玩笑,國稅局隨便
以行業來命名未免太過草率。國稅局解釋,稅務員下午時間稽查,如果找不到業者,只
能抄下招牌或地址,寄出登記報稅通知書,因此賣飯糰的就變叫飯糰,無獨有偶還有人
叫雞排、鹽酥雞還有紅茶。
有民眾就說了,「這要課什麼稅,賣飯糰也在課稅,是沒有課過稅嗎?這交代不過去啦!
這要寄給誰?」陳萬生表示,「擺攤是無法工作的人賺個生活費而已,也要課稅?」
既然被叫飯糰,陳先生打算就用飯糰報稅,但是可能過不了關,稅務人員稽查有困難,
業者反應也不能把他們的名字拿來當作玩笑,畢竟這是父母給的,也是代表自己,應該
更慎重其事才是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詹智淵)
國稅局中區彰化分局寄公文通知攤販違法,受文者竟然是飯糰、鷄排、紅茶、鹽酥雞、
玉米和地瓜,國稅局要抓的是違法攤販,但是卻連要取締對象的姓名都不知道,直接在中
華民國公文上寫飯糰、玉米、地瓜,攤販還沒被罰款,但認為連發公文都不用心,相當
看不起國稅局,而國稅局彰化分局今天也道歉,將追究相關行政人員。
民眾:「『飯糰』?要寫給誰看,沒名沒姓的,要寫給誰看,不知道是誰啊。」
民眾看到國稅局寄來的公文,忍不住破口大罵,這是什麼鬼公文,因為受文者寫上「
飯糰」2個字,難道有人名字真的叫飯糰嗎?民眾:「要寄給誰也不知道,是寄給鬼嗎?
」
飯糰攤老闆娘:「要跟飯糰罰錢啦。」記者:「飯糰喔,那妳不就要給飯糰?」
飯糰攤老闆娘:「哈。」
飯糰攤位老闆娘明明姓李,只因為賣飯糰,受文者也變飯糰,讓她看了都想笑,公文內
容是通知飯糰攤沒有辦營業登記,如果不補辦,5月14日開始要罰3000元,但老闆娘認為
稅務機關只會搶錢,連發公文都不用心。
飯糰攤旁邊的其他攤位也曾收到類似公文,受文者一樣是紅茶、雞排和鹹酥雞,甚至還
有玉米和地瓜,實在誇張。彰化縣議員黃育寬:「如果要抓,要抓誰去關?不是抓人
ㄟ,不就要拿一個飯糰或一包玉米拿去關。」
國稅局秘書黃宏仁:「針對這個公文,如果說這樣寫的話,我們會再研究看看,如何表
達會比較好。」
國稅局表示,稅務員外出查稅,有時候找不到攤販業者,只能直接依照攤子上的名稱發
文,才會發生受文者是「飯糰」的狀況,國稅局願意道歉,也將追究行政人員疏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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